宝安区新增四上企业,可奖励10万元
简单点说,就是企业营收首次突破2000万即可!
时间有限,请大家抓紧时间申报啦~~~~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宝安区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和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2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工作。
一、本年度第三批开展申报受理的扶持措施如下: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企业为在宝安纳统的企业;
3.为申报年上一年度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不含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或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申报时间
1、 网上申报时间:
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18日。
2、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20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