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具体的条文请参阅链接:https://www.ncac.gov.cn/chinacopyright/contents/12230/353795.shtml